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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作协征集第九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参评作品的通知

来  源:重庆作家网      作  者:本站    日  期:2013年2月18日      

市作协各位会员:

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是中国作家协会主办的全国性重要文学奖项,是我国具有最高荣誉的文学奖项之一。根据中国作协的通知,第九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评奖工作即将开始。市作家协会向全市作家征集作品,遴选后向中国作协推荐。为做好第九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评奖工作,市作家协会成立评选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向中国作协第九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评奖委员会推荐优秀作品。现将征集作品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作品体裁、门类

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评选体裁、门类包括:小说、诗歌(含散文诗)、童话、寓言、散文、报告文学(含纪实文学、传记文学)、科幻文学、幼儿文学。为鼓励文学新人,设青年作者短篇佳作奖。

二、参评作品推荐范围

1.根据《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评奖条例》,第九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参评作品应为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在中国大陆地区首次公开出版和发表的符合评选体裁、门类要求的儿童文学作品。

2.以单行本参评的作品,须具有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出版时间以版权页标明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结集作品中,出版年月前3年内创作的作品须占总字数的三分之一以上,若书中未予标识,须由作者提供相应的书面说明并由推荐单位出具证明。不接受多人合集或一人多体裁合集参评。

3.青年作者短篇佳作奖参评作品,须为各体裁、门类的儿童文学短篇作品,字数不超过1万字,作者出生日期应在1972年1月1日(含)之后。

4.用少数民族文字创作的儿童文学作品,以汉文译本参评。

三、参评作品的征集时限和具体要求

1.征集工作从2013年2月16日起,截止时间2013年5月4日。

2.参评作品应由作者本人向市作协提出申请(申报表可在市作协创研部领取,也可在中国作家网http://www.chinawriter.com.cn下载,电子文本、作者联系方式请同时附上),并向市作协评选工作小组办公室报送申报作品每篇(部)20份。征集工作结束后,由市作家协会评选工作小组向第九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办公室推荐报送。市作协评选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作家协会创作研究部。

联系地址:渝中区人民路252号重庆市作协创作研究部

联系人:陈梅秦榛联系电话:63898773

邮编:400015电子信箱:zxcyb01@sina.com

重庆市作家协会

201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