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我们的中国梦——讲述中国故事”
文艺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千千万万中华儿女的不懈追求。中宣部文艺局、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即日起至2014年2月联合举办“我们的中国梦——讲述中国故事”文艺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启事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们的中国梦——讲述中国故事”
二、征集时间
2013年12月—2014年2月20日
三、作品形式
1.文字类:纪实文学、文学故事、散文,要求5000字以内。
2.音频类:歌曲,作品格式为MP3、WMA格式,时长7分钟以内,数据文件10M以内。
3.视频类:微电影、动漫、相声、综艺视频等,视频作品格式可为MPEG、AVI、MOV、WMV、RMVB格式,时长20分钟以内,数据文件100M以内。
4.音视频类作品录制拍摄设备不限;语言采用中文、普通话、方言均可;提倡作品配以中文简体字幕。
四、有关要求
1.注重思想性。作品内容要围绕“我们的中国梦”主题,从不同侧面深入描写这一波澜壮阔伟大进程中每天孕育发生的丰富鲜活、多姿多彩的动人故事,倾诉爱国情怀,描绘中国奇迹,讲述凡人小事,记录身边感动,讴歌奋斗人生,刻画最美人物,塑造道德模范。
2.注重艺术性。作品题材要以小见大,情节构思巧妙、手法新颖,人物塑造有血有肉,富有感染力,做到形象化、具体化、生活化,见物、见人、见精神。作品要求具有原创性,拥有独立的版权。
3.注重观赏性。符合受众尤其是年轻人审美习惯,适合网络传播特点,力求短小精悍、形式活泼,做到耐读、耐看、耐听,避免概念化、说教式。
4.作品创作时间为2012年11月1日至2014年2月20日。
5.提交作品时须同时提交个人详细信息,包括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及邮编、电话,主办方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仅用于本次活动评选事宜。
6.作者须保证对自己作品享有完整版权,提交作品时须同时提交版权声明。如果侵犯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涉及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7.作者直接将作品通过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任意一家网站以页面上传的方式提交。同时,作者将文字类作品上报至市作协,音频类、视频类作品上报至市文联。
8.我市将遴选部分优秀作品,并给予一定资助。
“我们的中国梦——讲述中国故事”文字类作品上报至: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252号市作协创作研究部
邮政编码:400015
联系电话:023—63896310
电子信箱:cqwyzp@163.com
联系人:秦榛
重庆市作家协会
2013年12月31日
渝公网安备:500103020027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