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6年度“21世纪文学之星丛书”书稿的通知
“21世纪文学之星丛书”是中国作家协会、中华文学基金会为繁荣文学创作,发现和扶持文学新人,造就跨世纪文学人才而创设的一项文学工程。按照《关于征集2016年度“21世纪文学之星丛书”书稿的通知》要求,现将推荐2016年度“21世纪文学之星丛书”书稿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应征书稿作者的资格与要求
(1)必须是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送书稿时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须认可作家出版社出版合同(下载地址:www.chinalf.org.cn)。
二、应征书稿条件与要求
(1)书稿系第一次结集正式出版。已经国内或境外出版社(含台湾、香港、澳门地区)正式出版、挪用书号非正式出版过个人文学专集的作者,其书稿不在应征之列;入选作品集若违反此项条款,一经发现即终止出版合同。
(2)每部书稿要求体裁单一,不能是两种(含两种)以上文学体裁的合集。
(3)必须提供打印稿或复印稿(电子版由作者自愿提供),字数限于15~18万字之间(每篇作品请标明字数,发表过的作品请标明报刊名称及日期刊号),其中在报刊上正式发表过的篇章应占全部书稿篇幅的三分之二以上(长篇小说或整部理论著作除外)。
三、入选作品体例与要求:
(1)本丛书总序、序由编委负责撰写,不设后记。丛书编委会具有对作品修改、删节、增加标题等权利;若有较大改动,须征得作者本人同意。
(2)入选本丛书的作品集精编后每部出版字数限于15万字以内(诗集不超过2500行),确定入选后,作者须提供作品集目录、正文及作者简介的电子版。
四、注意事项与说明
(1)在“21世纪文学之星丛书”编委会审读未确定入选之前,作者如将应征书稿或本人其他任何文学作品交他方出版,即视为作者自动放弃参选,并请及时告知“21世纪文学之星丛书”办公室和市作协创研部。
(2)终审结束后,无论应征书稿是否入选,“21世纪文学之星丛书”办公室均将结果复函通知推荐者,未入选书稿将挂号寄给作者本人。
(3)请按要求认真填写推荐表,并结合自己的创作情况做具体介绍。请将应征书稿、推荐表和身份证复印件用特快专递(勿寄包裹)于2016年1月10日前寄至市作协创研部。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252号市作协创研部1116室
邮编:400015
电话:6389631063898773
信箱:cqwyzp@163.com
联系人:陈梅邱燕飞
重庆市作家协会
2015年12月7日
21世纪文学之星丛书推荐表
渝公网安备:500103020027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