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榨菜畅销全国、享誉世界。为展现“榨菜之乡”涪陵独特的风物风情,丰富涪陵榨菜的文化内涵和文化传播形式,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作家协会联合举办“涪陵榨菜记忆”征文大赛,诚邀市内外作家及广大文学爱好者投稿参赛。
一、举办单位
主办: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承办:重庆市涪陵区作家协会
二、征稿时间
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10月10日
三、征稿主题
征集表现:涪陵榨菜之乡愁和榨菜文化精神,展示涪陵青菜头育种与种植及收获,榨菜加工与精制,品牌创建与发展,市场销售的场景,以及榨菜美食烹调与食用等方面的历史文化及民风民俗。作品必须在具有纪实性或体验性的前提下追求文艺性和可读性。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文学作品3件,稿酬各3000元;
二等奖文学作品6件,稿酬各2000元;
三等奖文学作品12件,稿酬各1000元;
入选优秀文学作品30件,稿酬各400元。
同一作者不得重复获等级奖,取其所获奖项的最高奖给予奖励,入选作品的数量不限。以上入选作品均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
五、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邀请专家、学者组成评委会负责作品评选。
经评选拟获奖的作品将在指定网络上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评议。公示期间设立专用信箱,受理实名举报。最终结果将在巴渝都市报及巴渝传媒网、重庆作家网等媒体上公布。
六、征稿细则
(一)参赛作品只限于反映重庆市涪陵榨菜文化的文学作品。
(二)谢绝在以往各类参赛中已获奖的“涪陵榨菜”文学作品参加本次大赛。
(三)参赛作品类型:小说(微小说)、散文、故事、回忆录、诗歌等。
(四)参赛者应保证其为所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保证其所选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包括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否则,相关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自负,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入选资格。
(五)投稿方式
(1)投稿要求:作者须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地址、联系手机号码(在投稿末页上详细写明,不受理纸质投稿)。主办方只依据参赛信息中的姓名进行评选、颁发奖杯、证书和奖金。每名限投1-3篇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人个人信息。
(2)投稿注示:在邮件标题上注明“涪陵榨菜记忆”字样。
(3)投稿专用邮箱:yuansq2010@163.Com。
(六)作品初评入选后,主办单位对不能按规定时间和达不到要求的作品实行“一票否决制”。因违规、抄袭等原因取消入选作品资格后,不再增补空缺名额。
(七)获奖作品知识产权归属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在自已单位的宣传活动中使用所有获奖作品,不再另付稿酬。
(八)凡投送作品参加本次大赛者,均视为已同意遵守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七、主办方对大赛征稿启事和本次大赛的有关事项,具有最终解释权。
渝公网安备:500103020027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