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作家协会
关于征集第十届(2013-2016)
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参评作品的通知
根据中国作协的通知,第十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开始征集参评作品,重庆市作协为重庆参评作品的推荐单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体裁、门类
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评选体裁、门类包括:小说、诗歌(含散文诗)、童话、寓言、散文、报告文学(含纪实文学、传记文学)、科幻文学、幼儿文学。为鼓励文学新人,设青年作者短篇佳作奖。
二、征集范围
第十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参评作品应为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在中国大陆地区首次公开出版和发表的符合评选体裁、门类要求的儿童文学作品。
以单行本参评的作品,须具有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出版时间以版权页标明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结集作品中,出版年月前四年内创作的作品须占总字数的三分之一以上,若书中未予明确标识,须另附列表,注明每篇作品写作或首次发表的日期并由推荐单位证明属实,加盖公章。不接受多人合集或一人多体裁合集参评。
青年作者短篇佳作奖参评作品,为各体裁、门类的儿童文学短篇作品,字数不超过1万字,作者出生日期应在1976年1月1日(含)之后。
用少数民族文字创作的儿童文学作品,以汉文译本参评。
三、征集时间及办法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5月10日。
申报者须认真填写申报表格(内容包括300字左右作品简介和200字以内作者简介),并在相关栏目内签字。相关表格可登录重庆作家网http://www.cqwriter.com,或中国作家网www.chinawriter.com.cn下载。申报表格纸质件一式2份,并同时报送电子文本至指定邮箱。参评作品每部(篇)须寄送样书16册(份)。申报青年作者短篇佳作奖的,需要提供作者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有关材料和样书请快递寄至市作协(办公室设在创研部),勿用包裹。
通讯地址:渝中区人民路252号市作协创研部1116室
邮政编码:400015
电子邮箱:cqwyzp@163.com
联系人:陈梅、邱燕飞
电 话:63896310、63898773
附表一:第十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参评作品推荐表
附表二:第十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青年作者短篇佳作奖)参评推荐表
重庆市作家协会
2017年3月21日
渝公网安备:500103020027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