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作家协会
关于征集2018年度中国作家协会
少数民族文学重点作品扶持项目的通知
根据中国作家协会通知,现将2018年度我市申报中国作家协会少数民族文学重点作品扶持专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发展工程文学作品出版扶持专项,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15日前接受申报。
二、凡符合《中国作家协会少数民族文学重点作品扶持工作条例》所列条件的作者,无论是否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均可申报。
三、重庆市作家协会为少数民族文学发展工程文学作品出版扶持项目推荐单位(办公室设在创作研究部),负责我市作品选题征集、推荐工作,对申报选题进行论证和遴选后填写推荐意见,向中国作家协会少数民族文学发展工程办公室报送申报作品。
四、2018年度少数民族文学重点作品扶持项目,分文学原创作品和理论评论两部分。
(一)文学原创作品部分:本年度重点作品扶持长期坚持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的现实题材创作选题,分汉语文原创作品和少数民族语文原创作品,申报选题参考方向如下:
1. 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歌颂各族人民坚持改革开放、建设美好家园的伟大壮举,展示少数民族地区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丰硕成果;
2. 表现“一带一路”沿线社会历史变革,呈现丝绸之路沿线相关民族的悠久历史文化与社会发展进步;
3. 反映各民族人民在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模范事迹。
4. 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体现民族团结,展现民族风貌,凝聚民族人心。
(二)理论评论部分:科学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少数民族文学繁荣发展的历程与经验,关注少数民族优秀作家及其创作,深入探讨当下少数民族文学热点话题、突出现象及理论评论建设问题。
申报者可选择上述选题,也可自行拟定选题申报。
五、申报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格,注明创作计划,提交详细创作大纲和不少于1万字的作品文本。
六、凡申报本项目者,不得同时申报本年度中国作家协会其他扶持项目。
七、曾入选本项目或中国作家协会其他扶持项目但尚未结项者,不得申报。
八、征集截止日期前已出版的作品,不得申报。
九、凡不符合上述三项(五、六、七)者,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
十、申报办法
申报者须向重庆市作家协会申报,并认真填写申报表格。申报表格见附件,也可从中国作家网(http://www.chinawriter.com.cn/)下载。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5份,并附电子文档报送重庆市作家协会创作研究部。
地址:渝中区人民路252号市作协创作研究部1116室
邮 编:400015
电子邮箱:cqwyzp@163.com
联系人:陈梅、金鑫
电 话:63896310、 63898773
附件:中国作家协会少数民族作家重点作品扶持申报表
重庆市作家协会
2018年1月22日
渝公网安备:500103020027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