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作家协会
关于征集第七届鲁迅文学奖参评作品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作协、各行业作协、各位作家:
根据中国作协的通知精神,第七届鲁迅文学奖评奖工作现已启动。市作家协会向全市作家征集作品,遴选后向中国作协推荐。现将征集参评作品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年限和奖项设置
1、第七届鲁迅文学奖评奖年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鲁迅文学奖设置如下奖项:中篇小说奖、短篇小说奖、报告文学奖、诗歌奖、散文杂文奖、文学理论评论奖、文学翻译奖。每个奖项获奖作品不超过五篇(部)。
二、评选标准
鲁迅文学奖坚持思想性与艺术性统一的原则,获奖作品应有利于倡导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有利于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对反映人民群众主体地位和新时代现实生活,塑造时代新人形象,表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优秀作品,予以重点关注。兼顾题材、主题、风格的多样化。注重作品的艺术品质。推动文学创新,鼓励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富有艺术感染力的作品。
鼓励关注中国当代文学的理论评论作品。鼓励追求信、达、雅的翻译作品。
三、征集办法
1.重庆市作协推荐本地区作家的作品。
2.市作协推荐的作品,每个奖项不得超过五篇(部)。
3.符合参评条件的作者可向市作协提出推荐参评要求。中国作协不接受个人申报。
四、征集范围
1、鲁迅文学奖评选体裁和门类包括:中篇小说、短篇小说(含小小说)、报告文学(含纪实文学、传记文学)、诗歌(含旧体诗词、散文诗)、散文杂文、文学理论评论、文学翻译。
2、参加鲁迅文学奖评选的作品,须于评选年限内由中国大陆地区经国家批准的报纸、期刊、出版社和网站首次发表或出版,符合评选体裁、门类要求。单篇作品以首次发表的时间为准,书籍以版权页标明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
3、中篇小说、短篇小说,以单篇形式参评;小小说、诗歌、散文杂文,以成书形式参评;报告文学、文学理论评论,以成书或单篇形式参评;翻译作品以成书形式参评。
结集作品,出版年月前四年内创作的内容须占全书字数三分之一以上,推荐时须另附列表,注明每篇作品写作或首次发表的日期并由推荐单位证明属实,加盖公章。
不接受多人合集、个人多体裁合集、合译与重译作品参评。
4、中篇小说指版面字数在2.5万字以上、13万字以下的小说;短篇小说指版面字数在2.5万字以下的小说;小小说指版面字数在2千字以下的小说。推荐时须注明字数。
5、用少数民族文字创作的作品,以汉语译本参评。
五、征集程序及时间
1、申报者需按要求填写《第七届鲁迅文学奖参评作品推荐名单》和《第七届鲁迅文学奖参评作品推荐表》(包括800字左右作品内容简介和200字以内作者简介)。参评文学翻译奖的作品填写《第七届鲁迅文学奖文学翻译奖参评作品推荐表》。
下载网址:中国作家网http://www.chinawriter.com.cn。或重庆作家网http://www.cqwriter.com。
推荐名单和推荐表须同时填写纸质版和电子版。
2、以单篇形式参评的作品,申报者须提供作品原刊(报)2份及复印件11份;以成书形式参评的作品,申报者须提供样书13本。翻译作品除提供13本译本样书外另须附原文样书2本。
所有推荐作品均须同时提供完整的Word格式电子文本。
3、纸质版推荐名单、推荐表和作品样刊、样报、样书及复印件等以快递方式寄送重庆市作家协会创作研究部。勿用包裹方式邮寄。
电子版推荐名单、推荐表和作品电子文本,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
4、参评作品推荐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5日。
六、推荐工作办公室联系方式
为做好第六届鲁迅文学奖参评作品的推荐工作,市作协遴选推荐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创研部,负责日常的组织和联络工作。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252号市作协创作研究部1116室
邮政编码:400015
电 话:023-63896310、023-63898773
联 系 人:陈 梅、金 鑫
电子邮箱:cqwyzp@163.com
重庆市作家协会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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