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文学院第八届巴蜀青年文学奖的评奖工作启动 ,现将本届评奖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报评作家范围:1980年5月4日以后出生,年满16周岁,在重庆市定居的青年作家。
2. 报评作品范围:2016年元月1日—2017 年12月31日期间,在国内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或由国家正式出版单位出版的原创性文学作品。
3. 符合以上条件并有意报评者,请将报评作品(每种二件,需要所发表作品的报刊或出版物原件),附上本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于2018年8月15日—10月31日寄送本奖评委会办公室。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重庆村30号重庆文学院彭小容收,邮编:400015;电话:13896664616。(以上资料将由本奖评审委员会存档,评后恕不奉还。)
4. 为了更多地推出新人新作,本奖鼓励各界人士推荐符合评奖条件但尚未加入重庆市作协的青年作家作品参评,并对获奖作品的第一推荐人(以推荐时间为准)予以奖励。
热切期待广大青年作家积极报评,文学同仁热心推荐,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与我们一起,在各级领导的亲切关怀下,共同做好本届评奖工作,为重庆文学队伍的建设和文学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重庆文学院巴蜀青年文学奖评审委员会
2018年8月7日
渝公网安备:500103020027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