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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九届重庆文学和艺术奖(含少数民族文学奖)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  源:重庆作家网      作  者:本站    日  期:2021年9月10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重庆市作家协会

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关于开展第九届重庆文学和艺术奖

(含少数民族文学奖)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渝人社〔2021〕306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文联、作协、民族宗教委,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文联、作协、民族宗教委,市级各文艺家协会、行(产)业文联、行业作协,市级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弘扬德艺双馨精神、加强文艺队伍思想道德建设、提升文艺队伍职业道德素质,推动社会主义文艺事业繁荣发展,市人力社保局、市文联、市作协、市民族宗教委决定开展第九届重庆文学和艺术奖(含少数民族文学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的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的号召和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和“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导向性、权威性、公正性,褒奖代表我市文艺创作水平,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优秀文艺作品和德艺双馨优秀人才,鼓励和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努力为时代画像、为时代立传、为时代明德,多出精品、多出人才,促进重庆文艺繁荣发展。

二、评选奖项及范围

(一)奖项设置

本届重庆文学和艺术奖设艺术奖60项,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15名,文学奖12项,少数民族文学奖5项。

艺术奖分别按美术、音乐、书法、摄影、戏剧、舞蹈、曲艺、电视艺术、杂技、民间文艺、文艺评论、电影12个艺术门类开展评选。获奖作品总数不超过60件。个别艺术门类若质量达不到要求,可以空缺。

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评选名额为15名,为重庆市文艺事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成绩显著、社会认可,在某艺术门类中有突出成就和特殊贡献,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和职业操守,热心文艺志愿服务,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文学奖设置长篇小说奖、中篇小说奖、短篇小说奖、诗歌奖、散文杂文奖、报告文学奖、文学理论评论奖、文学翻译奖、儿童文学奖9个门类奖项。获奖作品总数不超过12件。个别门类若质量达不到要求,可以空缺。

少数民族文学奖评选体裁包括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诗歌、散文、报告文学、理论评论和儿童文学等。获奖作品总数不超过5件。

(二)评奖范围

1. 凡户籍归属地为重庆市,或在重庆市工作、学习的我国公民以及公司隶属于重庆市的文艺生产单位,独立或合作创作生产的,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创作或首次发表、展览、演出、播映、参赛、出版、获奖的艺术作品。

2. 重庆市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评选对象为长期以来活跃在重庆文艺创作、表演、理论一线,并为重庆文艺事业发展做出杰出贡献的各艺术门类(美术、音乐、书法、摄影、戏剧、舞蹈、曲艺、电视艺术、杂技、民间文艺、文艺评论、电影)的文艺工作者。

3. 凡户籍为重庆市,或在重庆市工作、学习的我国公民,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在中国大陆地区首次公开出版或发表的文学作品,均可参评重庆文学奖,少数民族作者可参评重庆少数民族文学奖。

三、评选时间

评选时间为2021年10月至2021年12月。申报及相关材料报送时间:从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2021年10月8日截止。

四、评选条件、程序及材料要求

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评选条件、程序及材料要求等相关事宜详见第九届重庆文学和艺术奖(含少数民族文学奖)申报评选细则(附件)。

五、组织领导

第九届重庆文学和艺术奖(含少数民族文学奖)评选工作分别设立艺术奖评奖领导小组、文学奖(含少数民族文学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负责本届艺术奖、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文学奖(含少数民族文学奖)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第九届重庆艺术奖评奖领导小组

组  长:陈若愚  市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

副组长:苏  静  市人力社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龙  川  市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黄振伟  市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成  员:唐继邦  市人力社保局表彰奖励处处长

罗  静  市委宣传部组织干部处处长

马玉霞  市委宣传部文艺处处长

胡剑川  市文联副秘书长、组织人事部主任

王贞华  市文联副秘书长、文艺工作部主任

程汪红  市文联副秘书长、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相关具体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龙川同志兼任,胡剑川、王贞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第九届重庆文学奖(含少数民族文学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  浩  市作协党组书记、副主席 

冉  冉  市作协主席

副组长:苏  静  市人力社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廖春红  市民族宗教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成  员:唐继邦  市人力社保局表彰奖励处处长

罗  静  市委宣传部组织干部处处长

马玉霞  市委宣传部文艺处处长

陈  飞  市作协创评室负责人

吴  涛  市民族宗教委文化宣传处处长

评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作协创作评论室,负责相关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飞同志兼任,吴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开展重庆文学和艺术奖(含少数民族文学奖)评选表彰工作是深化文联和作协改革,出精品、出人才的重要举措。各区县有关行业、部门,市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紧密协作,加强领导,强化工作力量和措施,把符合条件的能代表本地区(协会、行业、部门、单位)最高水平的优秀作品和德艺双馨的优秀人才推荐评选出来。

(二)把握标准,崇德尚艺。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培根铸魂,坚持与时代同步伐、以人民为中心、以精品奉献人民、用明德引领风尚,以及“爱国、为民、崇德、尚艺”文艺界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认真把握评选工作各项条件,坚持推出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优秀文学艺术作品和德艺双馨优秀人才。

(三)从严组织,扎实开展。要按照评选推荐流程和有关要求,认认真真组织好每一个环节。严禁任何不正之风及违规违纪行为,各申报单位及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通知和评奖细则规定的评奖纪律,不得有任何可能影响评奖结果的不正当行为。如有违反,将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取消有关作品的参评资格。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市人力社保局、市文联、市作协、市民族宗教委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全市电视台、报媒、区县融媒体中心、新媒体等作用,在全社会广泛发动,增强奖项的知晓度,形成全市文学艺术家积极参与和各级宣传文化部门、文联、作协、各文艺家协会、创作单位积极推荐的良好局面。对评选出的优秀作品、优秀人才将进行广泛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力。以此为契机,深入宣传报道全市文学艺术创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措施及影响,厚植创作与人才优势,浓厚文艺发展氛围,促进重庆文学艺术繁荣兴盛。

 

附件:

1. 第九届重庆艺术奖申报评选细则

2. 第九届重庆艺术奖申报表

3. 重庆市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申报评选细则

4. 重庆市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5. 重庆市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候选人征求部门意见表

6. 第九届重庆文学奖(含少数民族文学奖)申报评选细则

7. 第九届重庆文学奖申报表

8. 第九届重庆少数民族文学奖申报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文学艺术 界 联 合 会

重  庆  市  作  家  协  会

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 员 会

2021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