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是中国诗歌重镇,在中国诗歌版图中举足轻重。《重庆诗刊》青年诗歌奖旨在发现扶持有才华、有前途的重庆青年诗人,激发他们的创作活力和潜能,赓续重庆作为中国诗歌重镇的荣光,为新时代文学创作尤其是诗歌创作提供人才资源支持和专业力量支撑。
一、评选周期
《重庆诗刊》青年诗歌奖两年一届,此为首届。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重庆市作协文学成果转化工作委员会 重庆市作协诗歌创作委员会 重庆新诗学会
主办单位:沙坪坝区作协 九龙坡区作协 璧山区作协 潼南区作协 武隆区作协
承办单位:《重庆诗刊》《钓鱼城创作》
协办单位:重庆诗刊联盟
媒体支持:新华网重庆频道、人民网重庆频道、华龙网、重庆客APP、中新网重庆文艺频道
三、评委会组成
主 任:李海洲 王顺彬
委 员:吴向阳 何房子 赵兴中 吴 沛 大 窗 蒋芸徽 胡中华 刘清泉 姚 彬
秘书长:刘清泉
副秘书长:姚 彬
四、参评资格
凡年龄在45岁以下,具有重庆户籍或在重庆工作、学习、生活者,可角逐此奖。
五、评审规则
1、根据作品征集要求,由评委会秘书长负责审核应征作品是否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确定是否入围评审,并对入围评审的作品进行编码、隐去作者姓名及相关信息,提交评委会。评委会只重文本,不问声名,采取盲评方式进行评审。
2、11位评委本着认真负责、公平公正的原则,每人从入围评审的作品中推荐5位青年诗人的作品。得票数一、二名者,获首届《重庆诗刊》青年诗歌奖;得票数三、四、五名者,获首届《重庆诗刊》青年诗歌新锐奖。
3、首届《重庆诗刊》青年诗歌奖获得者、首届《重庆诗刊》青年诗歌新锐奖获得者,均由活动主办方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
六、注意事项
1、首届《重庆诗刊》青年诗歌奖征集的作品为新诗,暂不接收传统诗词、散文诗。自征集启事发布之日起,应征者请将总行数不超过300行、单首不超过50行的短诗作品,发至邮箱451407348@qq.com。不符合上述规定者不予参评。
2、文件名以“重庆青诗奖+作者名”格式标注,文末附上作者真实姓名、照片简介、通讯地址、手机号码、联系邮箱。
3、应征作品须未曾在公开出版的纸质刊物上发表,文本真实性及相关权益由应征者自行负责。
4、作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31日。
渝公网安备:500103020027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