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作家协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作家协会
重点作品扶持选题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产业作协,各处(室),机关党委,各事业单位:
根据《四川省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办法》(2023年3月2日修订)规定,2023年度四川省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选题征集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2023年度四川省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4月10日接受申报。
二、凡符合《四川省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办法》(2023年3月2日修订)要求,无论作者是否为四川省作家协会会员,均可申报。
三、各市(州)、产业作协以省作协团体会员单位名义集中向省作协创研室报送推荐选题;省直系统作者申报的选题由省作协省直分会集中向省作协创研室报送推荐选题;外省(市、区)作者及其他非团体会员单位作者直接向省作协创研室申报。
四、各团体会员单位接受申报后,对申报选题进行论证和筛选,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省作协省直分会推荐选题原则上不超过10部,成都市作协推荐选题原则上不超过5部,其余团体会员单位推荐选题原则上不超过3部。纸质申报表1份盖章后与电子文档同时报送至省作协创作研究室,相关纸质材料以快递寄出时间为准。
申报的创作选题须为长篇作品或围绕特定主题创作的完整作品,除有关单位提出的写作计划外,不接受个人或多人作品合集。
五、2023年度重点作品扶持工作设立“奋进新征程、书写新史诗”主题专项
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倡导和鼓励讴歌新时代的伟大变革,反映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文学创作。申报选题应聚焦乡村振兴、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一带一路”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等重大题材,展示新时代的变革性实践、突破性进展、标志性成果,深刻书写伟大时代的历史跨越,激励人们意气风发地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本专项提倡艺术手法和风格的多样性,力求思想精深、艺术精湛。
六、作者可依据重点作品扶持工作年度专项进行申报,也可另行提出选题申报。
七、申报者须认真填写申报表格,说明写作计划,提供构思大纲和不低于3万字的作品文本。
八、曾获省作协各类重点作品扶持的作者,未能完成扶持项目结项的,不得再次申报。主办单位机关工作人员不得申报。征集截止日期之前已出版的作品,不能申报。
九、重点作品扶持工作由省作协党组统一领导,聘请专家组成重点作品扶持项目论证委员会,对选题价值和申报者的完成能力进行综合评估,以投票方式决定重点作品扶持项目,经省作协主席办公会审议并报省作协党组审批,最终确定的重点作品扶持项目将在四川作家网公布。
电子邮件:scszxcys@163.com;
纸质申报材料寄四川省作家协会创作研究室(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二段85号)。
联系人:张老师,赵老师,028-86611208 85919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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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作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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