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纪》 吴定飞 著 古往今来,“诗言志”作为一个诗学概念,总体上是成立的,重庆本土诗人吴定飞的诗集《村庄纪》亦在此列。只不过吴定飞并不止于通过《村庄纪》来“抒发诗人的思想感情,呈现诗人的心灵世界”,而是想为他的村庄立“命”。这体现了吴定飞作为诗人兼镇街书记的情怀、使命。吴定飞对生他养他同时他也一直在为其打拼的村庄,到底是一种怎样的情愫?在我看来,这种情愫类于一种仪式,甚或一个图腾。有人可能会说,平平淡淡才是真,仪式感太强会显得太做作。但需要指出的是,吴定飞对仪式多年一贯的持守,恰恰证明了类似信仰的存在对一个气质型诗人的独特塑造。 读《村庄纪》,我最先是从“中年书”开始的。这本诗集被作者分为“马说”“蚂蚁歌”“中年书”“村庄纪”四辑,占篇幅最多的,集中在“中年书”和“村庄纪”两辑之中。从时间线索看,这两辑诗歌的写作,应该具有极强的互文性——从个人生命历程出发的“中年书”,恰恰正是吴定飞为他的村庄而“纪”的“画外音”;而他的“村庄纪”也因此具有了当然的“中年”特征,上承下启,“我将无我,不辱使命”。这是吴定飞作为基层干部在一线拼命工作、展现自己人生理想的“自画像”,同时又是吴定飞作为诗人 “顶天立地”、怀揣诗歌理想,回望、沉思与展望的“纪录片”。太多的现实,太多的豪情壮志,太多的“亲吻土地与花朵”……构成了一个更加立体的活生生的人,也呈现出一片土地上多样化的生态——新生与遗存,消失与无相,困顿与不羁,乌托邦与爪哇国……林林总总,不一而足。 一个中年人的“村庄纪”,既有厚积的深情与幽思,又有看惯看透的通融与冲淡,还有势在必然的“聊发少年狂”。所以显现在我们面前的,实际上是中年时期的“村庄”,区别于童年里、少年时、青春期以及老年斑,有属于自己的特质…… 可信的存在:让细节吐露真相 吴定飞的诗歌写作一直是有根性的。一方面,他的生活扎根于家乡田间地头,作为长期在镇街工作的“父母官”,他知道人有多简单事有多繁杂,他的生活决定了他不会虚头巴脑、凌虚高蹈;另一方面,他的写作并非一时心血来潮,而是源于多年积淀的突击:早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他就在《诗刊》《星星》《诗潮》《红岩》等数十家报刊发表过诗歌,获得过诗中国首届十佳网络诗人、第二届“诗歌里的城”全国微诗歌大赛一等奖等多个诗歌奖项。作为一个成熟的诗写者,他对诗歌的认识也并非浮光掠影,而是建立在观察、反思基础上的自我校正与追寻。所以,他才会“把沙坪镇、毕桥村作为乡村振兴的一件作品,用心、用力、用情去创作,把在乡村振兴的工作、生活与生命体验中的独特感受和体会,一次次记录下来。” 这种有根性的写作表明,吴定飞的诗歌是有依据且有定力的。这依据就在于他对眼中千姿百态的世界图景、生活场景以及日常细节、寻常人事的精准把握。与众不同的是,对“那些熟知的事物”,“包括你喜欢的蚂蚁、你的云雀、你的蟋蟀、你的蜻蜓和你小小的木屋、你的游戏、你的梦”,诗人不是先入为主地“喜欢”或热爱,而是出乎意料地“远离”,因为他清醒地意识到“它们不是你的子民”,而且“横笛的少年在月光下疯长/你说到家,家就是刻骨的乡愁/一戳,就痛。”(《那些熟知的事物》)不难发现,在吴定飞这里,诗情不是盲目的呼喊,也不是大而化之的煽情。正是藉由这些有意无意被生活遮蔽的细微之物,他的诗歌无限抵近村庄的真相和生命的质地。诗人对此深信不疑。 比如他写男人洗衣服,“把自己的一件内衣/洗成了别人的寂寞”(《洗衣服》)其实透射的是“我”与“别人”之间的微妙关系,有“笨拙”,有“像模像样”,也有“恍惚”;写“白茫茫”的李花,“她露出的雪白,比晴朗的白天/还白。我喊来的白马/一坡坡追赶,一不小心/竟上错了春天的床”(《李花在上》)乡村的事物如此朴素而又浪漫,在有趣中又多了一层小忧伤;再比如他写中年发福,“这大大的肚子,它依旧还在大着/里面的血肉是我的/跟我的灵魂一起,谁也别想拿走/它藏着的锋利的芒、盛气的火、呼啸的风/被指挥脑袋的屁股一一击溃/但多了一些鼓噪的饱嗝,平静的树皮/叨叨不清的棉絮”(《我大大的肚子》)面对所谓的“中年危机”,戏谑中平添一种豪迈和坦然。而这些诗意诗思的到来,其实是从娓娓道来的“相遇”中得来的,我们可以触到诗人内心的一部分柔软、一部分尖锐,以及一部分奇崛。 这就是细节的作用,这就是真相的生成——真相并不只是一个结论或者一个特定的物象,而是一种可信的存在,当我们趋近之时,它敞露着,我们却不一定能够完全说出,而是被指向更广阔的某种关联——对村庄的所有感性认知,不正在如此的“手足无措”“对面无语”和“欲说还休”之中么…… 可能的布设:以叙事融通抒情 我一直固执地以为,现代诗最突出的特征是叙述,通过叙述推动抒情,进而形成与新诗不一样的面目。从整体上看,吴定飞的诗歌有非常显豁的叙事性。但叙事并未取消其诗歌语言背后的抒情本质,反而强化了诗人情绪的真实,触发了与读者的互动和共情。正如《星星》主编、著名诗人龚学敏的评价,这是“一种把现实拧出水来的能力”。这种能力,首先体现在对乡村情事的“还原”。不管是在早期的《马回头》,还是后来的《蚂蚁上树》,以及更近时候的《重庆美女》等诗歌中,我们都能看到诗人对一个事件或事件中某个精彩断片的复原。诗歌因事而起,缘事而发,叙事成为一个“机关”,诱使我们走进去,与其中的人和物对视、交谈,并深陷其中。每当此时,语言展开了更多可能,或转喻、或勾连、或复沓、或戛然而止,事件本身渐渐退后,温情和沉思慢慢浮现出来,影像归于回忆,在心头荡起层层涟漪。“只有心里这匹马回头是岸,安静地啃草”(《马回头》)又或者是一只蚂蚁,“它就栽了跟斗/好半天/才悻悻地爬起来/向隐忍的方向逃离”(《蚂蚁上树》)蚂蚁虽然“逃离”,可读者心中的牵挂却久久萦绕在字里行间。 有的时候,叙述过程的完整性,早已突破了事件表象,映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幕幕活剧,剧情一波三折,跌宕起伏,而情感就在表象之下潜滋漫涨。如一首《唐豆花》,讲述的是一个姓唐的妇人(唐豆花)经营着三十年来“招牌响,引诱我清贫的童年”的豆花店,两年前她突然病倒,“血管爆裂,一锅的豆花洒落得满地都是”。这样不幸的事情在小县城和广大的乡村并不鲜见,甚至可以说十分寻常,而诗人吴定飞的不同凡响之处就在于,为这一次死亡设定了非一般的场景,使之变成了生命的再现、延展与回响。诗中写到“吃过唐豆花的人很多很多/其中的很多人也已死去”。由一个悲剧转而去向更多悲剧,已然可谓残忍,只能说诗人吴定飞是一个深情得近乎“变态”的诗意观察者,他打心底里不愿接受唐豆花的猝死,所以他延展了她死亡的过程,化人为星,便是向死而生,用持久的注视表达相随的送别,而“照亮”式的浪漫里潜藏着诗人最深沉最彻底的绝望。 可靠的语言:凭平白抵近天真 现代诗歌的叙事性,尤其是叙事功能与抒情本质的严丝合缝,说到底还是要通过诗歌语言来展现,并且非个性化不可。吴定飞这部《村庄纪》使用的语言,几乎都是最简单最直白的口语,有的甚至类似于童言。最是童言才无忌,也才最接近事物的本真。整部诗集读下来,感觉他一直在努力地做“减法”,删去无用的形容词,减去遮遮掩掩的隐喻,让词语行进于小学生都能看得明白。 在《村庄纪》中,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那些以人物为中心的诗篇。因为这些诗一方面彰显了诗人厚实的白描功底,另一方面也映射着诗人超强的想象力,以及对村庄命运的深切关怀。一个又一个与诗人有关的小人物,在或大或小的故事里,也在诗人刻意隐忍的轻描淡写中,走马灯似地穿梭、逡巡,或立或卧、或行或止,而本就朴素的词语仿佛也在此时隐没了,反倒是那些直觉、通感、情绪、心事、幽思渐渐显露出来,使未宣的秘密变得敞亮。而这,或许正是诗人企望的天真的力量。 著名诗人韩东写过这样的诗句:“越是难以眺望就越是频繁提及。他最经常写的是‘我’,可见他对自己有多么陌生。”在我看来,韩东的意思是说当诗人摆脱自以为是的身份束缚,不把“我”当做人来看待,诗就会不请自来。我认为诗人吴定飞也是如此认定的,所以才有了《村庄纪》里的“马说”“蚂蚁歌”这两辑诗。 也可以说,诗人吴定飞的写作是有“欲望”的,而支撑这“欲望”的,恰是他对天真的孜孜以求。诗人想必是洞察到了枯燥、空洞、单调、做作等等做派对诗歌机体的深深戕害,意欲以自己独特的语言方式和解构模式趟过迷津,以不断抵近他“为乡村的振兴诗意地工作和生活”的愿景。正如他在《村庄纪》后记中所说的那样:“我每写一首,都下意识地拒绝诗歌写作中的晦涩,尽量防止漂亮的词汇堆砌。我想用发自内心的抒写,以朴实自然的词语,叠加出有意义、有启迪、有价值的诗意,让欲言之语尽量嘎然而止,给人特别是给自己带来一些思考的容量与维度。” 作者简介 刘清泉,1970年末生于四川安县(今绵阳安州区),中国作协会员、重庆沙坪坝区作协主席。出版诗集三部、诗歌评论集一部,发表诗文千余首(篇)。获得过《诗刊》《诗选刊》《诗歌月刊》以及 “乡愁”国际诗歌大赛的小奖,入选过《中国抒情诗选粹》等多种诗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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