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组织化推动文学精品创作生产机制,实现重庆文学创作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新时代文化强市建设,创作推出更多具有时代高度、人文温度和重庆辨识度的优秀文学作品,特开展重庆市作家协会2025年度重点作品扶持项目征集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学作协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重庆市第六次党代会及市委六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第五次作代会和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要求,大力实施“讴歌”“扶优”“培新”“友声”等计划,创作生产出一批展现中国精神、反映时代气象,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渝字号”文学精品,为新时代文化强市建设、民族伟大复兴注入强大精神力量。
二、创作主题
聚焦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红军长征胜利 90 周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100周年、改革开放50周年、重庆直辖3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围绕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长江经济带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现代化新重庆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文化强市建设、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数智赋能高质量发展等内容,开展创作,为传承重庆特有文化,弘扬重庆城市精神,讴歌我市各行各业取得的辉煌成就,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重庆篇章贡献文学力量。
三、申报条件
(一)创作扶持范围
1. 申报作品包括长篇小说、长篇报告文学、长篇诗歌、中短篇小说集、诗集、散文集、文学理论评论专著、文学评论集、文学翻译(限于外国文学作品的汉语译本)等,不接受多体裁作品集及多人作品合集申报。
2. 长篇作品指版面字数在13万字以上的作品。
3. 申报作品应在申报时已完成初稿,或已在国内正式公开出版,出版时间距申报时间不超过两年。以专集形式申报的作品,近两年的新作应占到三分之一以上。
(二)申报主体条件
1. 具有重庆市户籍或取得重庆市居住证的公民;在重庆市注册的文化类法人单位及其他合法文化组织、文化机构;作品符合创作主题并反映重庆文化风貌的外省市公民或文化机构。
2. 申报者及创作者或主创人员均未受过刑事处罚,无失德失范记录和严重负面社会影响。
3. 实行回避制度。在职市管领导干部、重庆市作家协会机关在职职工及其直系亲属署名或联合创作生产的作品不得申报。
4. 申报实行实名制。申报主体(法人或个人)均须以实名申报,个人申报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报应提交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所有主创人员均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5. 同一申报者限报1部。申报者须是作品权益所有者。合作创作或研究(原则上不超过2人)的项目,须经合作者同意,由主创者申报,并提交具有申报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
6. 向青年作家、基层作家、少数民族作家、新文学群体作家和边远地区作家的作品适度倾斜。
(三)扶持作品条件
1. 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坚持思想性与艺术性的统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符合创作主题,突出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
2. 已获得过国家级、市级资助或扶持的文学作品不重复申报;已获得过国家级、市级资助或扶持的文学作品,未能完成结项的作者或单位,不得申报。
3. 结项要求
列入扶持项目的作品,原则上应在合同签订两年内完成并出版或发表。
四、申报资料
申报资料主要由《申报表》和作品组成。其中《申报表》是扶持单位评审的重要依据,申报主体应认真、真实、准确、规范填报。
(一)申报表
申报工作实行自主申报,申报主体应按要求提交《2025年度重庆市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申报表》(见附件)。
1. 个人申报应同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报应同时提交法人登记证照复印件。
2. 申报主体是作者以外的著作权人的,应当提交合法取得著作权的相关资料,同时提交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3. 市内各区县的申报主体,需加盖区县党委宣传部、文联或作协公章后向重庆市作家协会创评室申报;属市级和市外的申报主体的,可直接向重庆市作家协会创评室申报。同一作品只能选择一个申报渠道。
《申报表》及上述相关复印材料均一式6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二)作品资料
1. 已完成的创作文稿复印件(A4纸),已正式出版作品,需提交已出版图书及获奖资料等。
2. 以专集形式申报的文学创作项目,须列表说明集子内近两年的新作。
上述资料均一式6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三)其他要求
1. 申报材料纸质件快递表面请注明“2025年度重庆市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项目”字样,收件地址、收件人及联系方式见后。
2. 申报材料电子版以word或wps格式报送,邮件主题请注明“2025年度重庆市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项目”字样,收件邮箱地址、收件人及联系方式见后。
3. 同一项目只能由一个申报主体、选择一个申报渠道进行申报;申报者非创作者的,应同时提交创作者同意申报书面意见。
4. 申报材料均不退还,请自留备份。
五、申报评选程序
由申报主体将申报资料报送到重庆市作家协会创评室。由重庆市作家协会党组统一领导,创评室对收到的申报资料进行主体资格审查、作品主题审查和材料规范性审查,聘请专家组成重点作品扶持项目评审委员会,对通过“三审”要求的申报材料进行投票评审,经重庆市作家协会党组会审批后,在重庆作家网(http://www.cqwriter.com)及重庆作协微信公众号上公示,最终扶持名单公布以后,双方签约,正式进入创作扶持程序。
六、申报时间
从本征集启事发布开始至2025年3月31日截止(快递邮件以邮戳时间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老师、金老师
联系电话:63302791、63302762
邮箱:cqwyzp@163.com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99号重庆市作家协会创评室
邮编:400015
重庆市作家协会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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