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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作品参加重庆市第十五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的通知

来  源:重庆作家网      作  者:本站    日  期:2019年4月24日      

各位作家: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认真做好重庆市第十五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渝委宣〔2019〕52号)精神,我市将启动重庆市第十五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把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代表我市文艺创作生产最高成就和水平,深受广大市民群众喜爱的优秀作品评选出来,营造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良好氛围。激励全市人民为把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全面落实在重庆大地上,为扎实推动重庆各项事业实现新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确导向,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体现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

(二)坚持质量第一、优中选优,强化精品意识,推选出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精品力作。

(三)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尊重文艺创作生产规律,尊重作家艺术家创造性劳动。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程序、严格标准、规范实施,确保评选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三、图书参评作品范围、条件和要求

(一)图书类参评作品包括长篇小说、报告文学、纪实文学、通俗理论读物、少儿读物和文艺评论(文件学习辅导读物、文章汇编、诗歌、百科科普、漫画图画、低幼读物等不参评)。

(二)时限要求:2016年10月9日至2019年5月31日之间首次出版的作品。

(三)申报作品应无版权和授权争议,根据真实人物及其事迹创作的作品应取得书面授权。原则上涉及同一主创人员的报送作品不超过3件。严禁有劣迹从业人员担任主创的作品参评。

(四)图书须为国内原创作品,并在本市出版社出版发行,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发行量原则上不少于3万册(套)。文艺评论须在国家级重点刊物刊发,并具有一定社会影响。

四、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5月6日为申报期。逾期未报送的作品,不得参评。

五、奖项及数量设置

(一)为确保评选的权威性、导向性和严肃性,全市评选戏剧类、影视类、图书类、音乐类、美术类作品总数控制在50部以内,参评作品未达到质量要求的,宁缺毋滥。

(二)对入选重庆市第十五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的作品授予“优秀作品奖”,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

六、有关工作要求

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18〕69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5〕27号)和《中共中央宣传部办公厅关于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工作中严禁收受馈赠、参加宴请的规定》(中宣办发〔1996〕3号)精神,严格评选程序、严肃评选纪律,保证评选工作廉洁公正。严格执行关于评选工作的回避制度,省部级现职领导干部(专业作家除外)作为主创人员署名的作品不参加评选。

七、申报材料及报送

参评图书申报时须提供《图书出版综合报告》2份,作品申报表6份,每部图书须提交6本(套)。文艺评论作品还需提交电子文本,并附发表刊物复印件1份。

作品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打印(申报表复印有效),纸质件及作品请于规定期限内报送至重庆市作协创研部,《图书出版综合报告》、作品申报表、文艺评论作品的电子档还需发邮箱。

八、推荐办公室联系方式

为做好重庆市第十五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参评作品的推荐工作,重庆市作协推荐工作办公室设在创研部,负责日常的组织和联络工作。申报材料请寄快递,毋用包裹。

联系人:陈梅  金鑫

联系电话:63896310  63898773

电子邮箱:cqwyzp@163.com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252号市作协创研部1116室

邮政编码:400015



附件:重庆市第十五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图书类申报表.docx



重庆市作家协会

2019年4月23日